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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新公布的消息,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了《关于对残疾人就业安置企业实行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提到,自2016年1月1日起,对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业安置企业,其税收优惠政策将继续执行。
该政策于2013年1月1日开始实行,旨在为残疾人提供更多就业机会,为残疾人就业安置企业提供经济支持。此政策实施以来,有很多残疾人得到了实际的帮助和支持。
按照通知规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享受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相关优惠政策。其中,增值税优惠政策的主要内容是,对于残疾人就业安置企业的销售额,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享受减免税款的政策。企业所得税方面,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享受减免税款或者退税的政策。
此外,针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业安置企业,税务部门还可以提供更多的税收服务和咨询。这些服务包括,组织税收培训、加强税收管理和监督、推广先进的税收管理经验和模式,以及为企业提供更多的税务咨询和指导。
据了解,此政策的实施受到广泛欢迎和支持。截至目前,全国各地已有大量残疾人就业安置企业享受到了税收优惠政策的实际帮助。同时,税务部门也积极开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工作,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和支持。
总之,残疾人就业安置企业是我国一个重要的公益事业,也是一个社会责任,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将有助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和融入社会,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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