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线
客
服
客服号 13826090699
快手号3518078146
抖音号 53748735271
广州数据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岑村商务综合楼322.323
深圳运营地址:深圳市福海街道彤鑫科技大厦B栋506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就业安置退税管理工作的通知》,为促进残疾人就业提供了新的政策支持。
根据通知,自今年起,对那些以残疾人为主要生产经营对象且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单位,在其将残疾人当地就业安置信息通过国家部门及时报送并纳入国家残联就业信息系统后,可享受一定比例的退税政策。
具体而言,符合条件的单位,按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退税并通过审核后,可以将该单位在本年度缴纳的增值税、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各项税费中,其中纳税人和残疾人工资福利比例所占的部分,予以退税。其中,退税比例按地区不同而有所调整,但可高达退税申报所涉及的税款的50%。
此外,通知还对相关报送和资质审查等方面的细节做了具体的规定。
这一政策的实施,被业内人士普遍视为是国家对残疾人就业安置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业界人士表示,此前,一些以残疾人为主要劳动力的企业受限于资金等各方面因素,难以实现较高规模和营收水平。而此次政策的出台,将为这类企业提供了一定程度的资金补贴,有助于加速其发展步伐,稳定就业形势。
但也有专家认为,政策执行的过程中,存在一些潜在风险和不足。其中最主要的是资质审核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人为干扰问题。此外,目前我国的残疾人就业市场和支持政策仍存在一定程度的不规范和缺失,政策的实效性和长期稳定性需要在政府、企业和全社会的合作下进一步提升。
总体而言,此次退税政策对残疾人就业的促进作用是显著的,但是否能够真正推动市场的发展和就业形势的好转,还有待长期观察和进一步完善优化。
广州数据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岑村商务综合楼322.323
深圳运营地址:深圳市福海街道彤鑫科技大厦B栋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