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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残疾人就业形势不断向好,但因受到身体状况的限制,仍存在就业难问题。为此,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支持残疾人就业的意见》(财税〔2018〕17号)文件,落实退税政策,推动残疾人就业。
据悉,退税政策的主要对象为积极吸纳残疾人就业的企业。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可主动申请或由主管税务机关推荐申请。经过审核通过后,企业可以享受税费减免或免征优惠政策。
具体实行方式如下:
1. 加大税收优惠力度
对在职场内提供适应残疾人就业的劳务、设施的企业,可以在所得税方面享受税收优惠。免征可以抵扣企业的相关成本。
2. 支持两类企业
残疾人就业需要,国家重视对残疾人就业有基本支持政策的单位。(如: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福利机构等)予以退还已缴纳的有关税费。
崇尚利民、公正、透明的国家税务工作氛围,塑造着顾客第一、增值共创、习惯化改革的税收服务理念。同时,我国也积极推进残疾人就业工作,通过“支持退税政策”的形式,帮助企业减轻经营负担,增强企业参与残疾人就业的积极性。这项政策的实行,不仅能够支持残疾人就业,降低其生活负担,也能够为企业创造更好的社会声誉和企业形象,增强自身市场影响力。
近年来,我国残疾人就业情况逐年好转,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也为残疾人提供了更多就业机会。但仍需加大相关政策支持力度,积极倡导公益性人力资源中介服务,为残疾人更好地融入社会搭起平台。相信在国家政策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残疾人就业的路途会越来越宽广,更多残疾人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和社会的帮助,实现自己的就业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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