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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民政部、国家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实施残疾人就业安置退税政策的通知》,明确了残疾人就业安置退税的具体细则。
据了解,此次退税政策旨在鼓励和支持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员、改善残疾人员劳动条件和环境,并促进残疾人员就业和创业。具体措施包括:
一、按实际招用聘用残疾人员工人员的人工和社会保险费用,给予用人单位一定比例的退税。
二、为改善残疾人员的劳动条件和环境,用人单位购买的专门用于残疾人员劳动或者生活护理的设备和器具允许一次性全额书面抵减应纳税所得额。
通知还规定,企业招用残疾人员的年平均人数和占企业职工人数比例将成为相关部门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指标。
此次退税政策实施时间从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专家表示,此次退税政策的出台将对促进残疾人就业,提高残疾人就业率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也有利于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进一步推动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对于企业而言,如果能够充分利用退税政策,不仅可以为社会作出贡献,同时还可以降低企业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进而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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