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线
客
服
客服号 13826090699
快手号3518078146
抖音号 53748735271
广州数据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岑村商务综合楼322.323
深圳运营地址:深圳市福海街道彤鑫科技大厦B栋506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通知,对残疾人就业安置退税有了明确规定,让残疾人就业得到更多支持。
通知指出,残疾人就业安置单位依法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工作岗位,并与残疾人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的,其按照实际提供岗位的残疾人数计入职工人数,并可以享受退税优惠政策。
具体来说,退税金额计算公式为:应享受退税金额=实际提供岗位的残疾人数×2000元×当地残联公布的适用比例。
其中,实际提供岗位的残疾人数不得高于企业职工总数的50%。适用比例由当地残联公布,不得低于10%。如果某一年度的残疾人就业补贴已达到单位应享受的退税金额,则不再享受退税优惠政策。
另外,对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业安置单位,下一步国家税务总局还将开展专项税收检查,确保退税政策的落实和合规性。
从这个消息来看,国家对于残疾人就业安置的支持力度明显加大,这也将有助于推动残疾人就业和融入社会,提高其生活质量。同时,对于残疾人就业安置单位而言,还需认真履行相关义务,确保政策落地生效,为残疾人提供更多就业机会。
广州数据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岑村商务综合楼322.323
深圳运营地址:深圳市福海街道彤鑫科技大厦B栋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