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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及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明确提出通过加大退税减税力度、简化申报流程等措施,进一步鼓励企业吸纳残疾人就业。新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覆盖全国范围内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旨在通过经济杠杆效应推动残疾人就业率持续提升,助力社会公平与可持续发展。
政策核心扩大退税范围,提高优惠力度 根据新规,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达到在职职工总数1.5%以上的,可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减免额度按实际安置人数计算,每人每年最高可抵扣企业所得税1万元,较此前标准提升20%。同时,对超额安置残疾人员工的企业,额外给予阶梯式退税奖励超出比例部分每增加0.5%,企业所得税减免额度再上浮10%。
针对小微企业,政策进一步放宽门槛。职工总数30人以下的企业,安置1名残疾人即可享受全额退税,并免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义务。相关部门表示,此举将显著降低小微企业用工成本,激发其参与助残就业的积极性。
优化服务简化流程,强化数字化支持 为提升政策落地效率,税务部门同步推出“线上申报+自动审核”服务。企业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残疾人就业证明、社保缴纳记录等材料后,系统将自动匹配数据并生成退税额度,审核周期由原来的30个工作日缩短至10日内。此外,全国残疾人就业信息平台已完成升级,企业可通过平台直接对接各地残疾人联合会,获取岗位适配推荐、岗前培训等一站式服务。
社会效应稳就业、促增收,推动包容性发展 据统计,我国现有残疾人约8500万,就业率长期不足50%,且集中在低技能岗位。新政策通过经济激励与企业责任相结合的方式,有望在未来3年内新增残疾人就业岗位超100万个。专家分析,退税政策不仅能缓解企业用工成本压力,还将引导更多资源向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领域倾斜,推动其向技术型、管理型岗位转型。
以某制造业企业为例,其通过增设无障碍设施、定制化岗位培训,近两年累计吸纳残疾人员工120余人,年均获退税额超百万元。企业将这部分资金用于生产线自动化改造,形成“政策支持—就业提升—技术升级”的良性循环。
监督机制加强核查,保障政策公平性 为防止虚假申报等违规行为,新政明确要求企业需为残疾人员工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方可申请退税,且残疾人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标准。各级税务部门将联合残联机构开展动态抽查,对伪造材料、短期雇佣套利等行为纳入信用惩戒体系。
同时,政策鼓励社会监督,设立专项举报渠道。公众可通过政务服务平台反馈企业违规用工问题,查实后举报人可获得奖励。
展望构建“就业+保障”长效机制 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研究延长政策执行周期,并探索将退税优惠与残疾人职业发展挂钩。例如,企业为残疾人员工提供技能认证或学历提升支持,可额外获得税收抵扣。部分省市已试点“残疾人就业积分制”,企业累积积分可用于兑换政府采购、项目招标等领域的优先权。
此外,政策还提出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就业服务。符合条件的职业培训机构、公益组织为残疾人提供免费技能培训或创业指导的,可申请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结语 此次残疾人就业退税政策的全面升级,标志着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从“兜底帮扶”向“赋能发展”转型。通过税收优惠激发市场活力,不仅为残疾人创造了更公平的就业环境,也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供了可持续路径。未来,随着政策细化与多方协作的深化,残疾人就业有望成为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亮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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