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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残联等部门联合发文,公布了新的政策,将通过退税等方式,促进残疾人就业。
根据公布的政策,企业在聘用残疾人后,可以退还一定比例的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具体来说,企业每年为残疾人员工缴纳的社保费用和个税,除了已享受其他政策减免的部分外,可以在企业当期所得税纳税申报时,按照3倍予以扣除。
此外,政策还明确规定,残疾人员工的工资、薪酬收入等,在个人所得税计算时,可以享受更高的起征点和更低的税率。
据有关部门表示,此次政策的出台,旨在落实国家的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推动残疾人就业和企业发展相互促进。目前,我国残疾人总数已经超过8500万,其中很多人存在就业难的问题。此次政策的出台,有望为这部分人群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改善其生活质量。
同时,政策也将为企业提供更多的税务优惠,鼓励企业员工多聘用残疾人员工,帮助企业建立更为多元、包容的文化氛围。
对于残疾人员工来说,不仅可以直接从政策中获益,还可以提高其就业竞争力和自信心,进一步促进其融入社会,实现个人价值。
需要注意的是,为了确保政策的顺利实施,企业在聘用残疾人员工时,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注重员工的聘用、培训、晋升、薪酬待遇等方面的平等待遇,确保残疾人员工的权益得到落实。
综上所述,促进残疾人就业退税政策的出台,是推动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在此背景下,政府、企业、社会各界应共同努力,为残疾人员工提供更加公正的就业机会,实现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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